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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挂靠注册的条件

2017-04-23 12:52:53       浏览次数:6976

标签: 一级建造师

建造师挂靠注册的时候,是否具有条件限制?相信很多朋友都是一知半解。今天,小编就汇总下建造师注册的条件,以供大家参考。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到企业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建造师挂靠注册.jpg

初始注册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无其他证书注册在案;

4.没有下列情形: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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