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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取消建筑劳务资质

2017-07-03 15:11:50       浏览次数:8111

根据住建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函》文件,部分省份试点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具体由360建筑网小编为您解析。

建筑劳务资质改革试点.jpg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规定,暂不更换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在出台新的建筑劳务资质管理政策之前,旧版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虽然此次通知暂不更换劳务分包资质证书,但是住建部已经在部分区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取消劳务资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函》。浙江要求逐步取消劳务资质,安徽明确提出取消劳务资质并对劳务资质取消后劳务企业前景做出如下规划:

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涉及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专业作业活动负总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中作业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负监督责任,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间节点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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